农村办理土地使用证程序:
1、申请
(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到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3)土地权属材料(82年5月14日以前,提交村、队权属来源的证明书;82年的5月14日以后,提交农村建房的使用证;97年的4月以后提交农村建房申请书、农村建设用地批准书等)。
2、调查
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填写地籍的调查表以及绘制出宗地草图。
3、审核
先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用地的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线是否没有争议,用地面积是否准确等等方面。
4、审批
经审核符合“用地面积清楚,界址也准确,权属是合法,没有争议”原则的,可以批准并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一个月以内无单位或个人对其提出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的土地使用证。
农村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
农村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1、向村委会写出书面申请。
2、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由村负责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意见,村长签字,盖村委会公章。
3、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到现场进行勘测,经审查合格后,由国土资源所长签字、主管乡(镇)长签署意见并盖乡(镇)政府章,然后上报县国土资源局。
4、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
5、审核、勘测合格后,报县政府进行审批。
6、审批后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的,国土资源所到现场定点放线,准予开工建设。
7、建设完工后,报国土资源所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由农房科组织相关材料发放《集体土地使用证》。
农村的土地使用证过户手续怎么办理
根据《土地管理法》就村民使用宅基地有限制条件,即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宅基地只能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使用,《土地管理法》第62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需要的手续:宅基地调剂使用双方凭身份证、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已过户)、集体土地使用证、宅基地调剂协议、村民委员会同意调剂证明等有关资料向所在地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并填写宅基地调剂申请、审批表及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表。
农村土地使用证无档案怎么办
农村的土地使用证如果没有档案的话应该先咨询当地的土地管理局,确认土地管理局的系统当中没有档案的话,就必须要到土地管理局重新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档案。
农村土地使用证办不好怎么办?
农村土地使用证不给办的处理方式是:建议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或者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咨询。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未办理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1,受理申请材料
2,审核材料
3,校准登记
4,颁发证书
转让方应提供的材料:
1、大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04年10月1日以后颁发的土地证应提供由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地籍事务部出具的(土地用途面积分摊计算表1份);
2、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1份;
3、工商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代码复印件1份;
4、总产权复印件1份;
5、土籍调查表复印件1份,《界址点坐标成果表》(到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提取);
6、《土地登记卡》(到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提取);
7、产权测量报告;
8、申请书1份;
9、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书各1份,法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10、分割情况说明;
11、共用宗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总表1份(第1次分割)
12、本次分摊情况表:老方法用土地分割变更登记明细表及共用宗使用权登记表;新方法用共用宗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汇总表。该内容由张平律师和律说律答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