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放弃。
撤销权是一种民事权利,当事人可以放弃行使权利,可撤销的合同在合同被撤销之前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另外,撤销权是具有法定行使期间的,法定期间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就会消灭,当事人不再享有撤销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 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 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第一百九十九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