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索赔取决于具体情况。因员工过错被开除的,公司一般不需要赔偿。公司开除不合理或者因其他原因开除员工的,可以赔偿。以下是《劳动合同法》关于公司开除员工及其赔偿的规定: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用人单位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限制劳动者的,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安全的;
(六)劳动者可以通知劳动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就业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私人欺诈,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被用人单位拒绝改正;
(5)劳动合同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款无效的;
(6)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1)劳动者生病或者非因工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由用人单位单独安排的工作;
(2)劳动者在与劳动者达成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协议后仍不能达成重大变更的;
(1)劳动者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由用人单位单位单位单独安排的工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