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人胁迫而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2024-08-31 00:25:44

因被胁迫而订立的合同并非是无效合同,而是可撤销合同,被胁迫一方可以请求予以撤销好合同。

一、什么算可撤销合同

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欠缺生效要件,有撤销权的一方可行使撤销权撤销合同。可撤销合同主要包含以下几种类型:1、因重大误解签下的合同;2、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3、因欺诈订立的合同;4、因被逼胁迫订立的合同。可撤销合同是相对来说比较有效的合同,在撤销权单方行使撤销权之前,此时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是有效的。

二、可撤销或变更合同的成立条件等

可撤销或变更合同的成立条件:1、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变更的;2、合同中存在重大误解的;3、合同显失公平的;4、合同是当事人被欺诈、胁迫而订立的。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三、可撤销的合同的撤销情形是什么

合同可撤销的情形: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2、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欺诈、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3、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的订立显失公平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