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营业税是对企业和个人从事销售货物、提供劳务的应税行为征收的一种税费。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规定,营业税的征税对象包括销售货物和提供劳务。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以下行为免征营业税:
1.提供金融、保险、证券、期货、银行等方面的服务;
2.生产、销售国家重点保护的林木、动物及其产品;
3.销售旧货、文物、艺术品和收藏品;
4.提供公共电信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