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万块钱欠条能起诉,需满足条件:原告直接利害关系、明确被告、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民事案件、受诉法院管辖。诉状需递交法院,有困难可口头起诉。欠条起诉费由原告预交,可要求被告承担。特殊情况下费用分担。起诉欠钱对方没钱,可申请执行其其他财产,无财产可执行时可中止执行或分期还款。
法律分析
一、一万块钱欠条能起诉吗
一万块钱欠条能起诉,但要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案件是民事诉讼案件以及属于受诉法院管辖。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有欠条起诉官司诉讼费谁交
有欠条起诉官司诉讼费由原告预交,在起诉状中原告可诉请要求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以下特殊情况,被告不会完全承担诉讼费:
1.当事人请求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双方当事人按承担责任的比例负担。
2.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负担。
3.撤诉案件,由原告负担,但减半收取;驳回起诉的案件,由原告负担。
4.申请执行费和执行实际支出的费用由被申请人负担。
三、起诉欠钱不还对方没钱怎么办
起诉欠钱不还对方没钱的,可以申请执行其名下的其他财产,如果实在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将会下达中止执行的裁定,此时作为债权人可以积极配合法院,追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执行中止,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暂时停止,这种情况消失后,执行程序再维续进行。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还可以与之协商分期还款。
结语
对于一万块钱的欠条能否起诉,只要符合起诉条件,原告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起诉过程中,原告需要预交诉讼费,但特殊情况下,诉讼费的承担可能会有所变化。如果被告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可以申请执行其名下的其他财产,或者与被执行人协商分期还款。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债权人可以积极配合法院,追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