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凡担任公安机关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人员,一般应当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担任科员、办事员的年龄不超过25周岁,特殊情况不得超过30周岁;科级干部不超过35周岁,特殊情况不得超过40周岁;从县级以上地方政法机关、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交流到公安机关任职的、原在公安机关工作10年以上,已评授警衔,因工作需要调离公安机关后又调回任职的人员首授警衔时不作年龄要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三条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满十八周岁;(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