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一)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二)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三)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六)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七)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的;(八)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九)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十)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十一)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以上行为下就是会被扣两分的情况,这对于驾驶员来说需要了解清楚,才能更好的进行驾驶。在实际中,驾驶员如果出现了违章被记录之后,对于有罚款的情况下就需要进行相关的处理。违章行为包括哪些(一)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二)把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的;(三)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的;(四)挪用、转借机动车牌证或驾驶证的;(五)涂改、伪造、冒领机动车牌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失效的机动车牌证、驾驶证的;(六)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七)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或者穿越中央分离带掉头、转弯的;(八)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停车的;(九)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6分:1、不按规定停车或车辆发生故障不立即将车移开,造成交通严重堵塞的;2、逆向行驶的;3、饮酒后驾驶车辆的;4、驾车穿插、超越警车护卫的车队的5、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6、驾车下陡坡时熄火、空挡滑行的;7、行经铁路道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8、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9、在高速公路上客车开车人超过核定人数的;10、在高速公路上客车载人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的;11、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超车或者变更车道的;12、在高速公路上驾驶转向器、制动器、灯光装置等机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