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依据相关的法律的规定,如果教师被判处拘役的,是属于犯罪的情形,但是并不是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对工作是有影响的,会不会开除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在中国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一种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它具有以下特征: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一个月,最长不超过六个月,所以,拘役是中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拘役是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由于拘役剥夺犯罪人的自由,所以与管制具有明显区别。由于拘役是刑罚方法,所以它与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在法律属性、适用对象、适用机关、适用依据、适用程序、适用期限上都有明显区别。拘役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它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