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要什么材料

2024-08-31 00:08:09

落户带的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3、如果是工作迁移,需要新公司开具工作证明或者新的劳动合同;如果是结婚迁移,需要携带结婚证以及房产证,房产证上只能是本人或者本人配偶的姓名,其他人的无效。落户带的流程:1、携带上述材料,到目的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一张准迁证,如果要求必须在当地有自己的住房,还要出示有自己名字或者配偶姓名的房产证,父母兄弟的房产都不行;2、到现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办,出示准迁证,请他们帮划转户口关系;3、再到目的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确认户口转移,最好在那里拉一张新的户口本,因为户口转移,旧的户口本作废,当地派出所会给开具一张迁入的户口变动联系单;4、拿着迁入变动单到管辖该地的社区居委会去登记入册,这是最后步骤,切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