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离婚需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经查明双方自愿且协议处理过子女、财产问题后,领取离婚证。如一方要求离婚,可调解或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调解,若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则准予离婚。(72字)
法律分析
如果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财产问题协议处理过的,应发给离婚证。如果男女一方要求离婚,可以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拓展延伸
离婚手续和法律要求
离婚手续和法律要求是指在解除婚姻关系时需要遵守的一系列程序和法律规定。根据不同地区和国家的法律,离婚手续可能会有所不同,但通常包括提出离婚申请、办理离婚登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程序。法律要求则涉及离婚的合法性、离婚理由、财产分割的公平性、子女抚养、探望权等方面的规定。当事人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应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要求,以确保离婚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此外,建议当事人在离婚前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针对个人情况的具体法律建议和指导。
结语
离婚手续和法律要求是解除婚姻关系的必要程序,包括申请、登记、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应遵守相关法律要求,确保程序合法公正。在办理离婚手续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个人情况下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法律依据
1、《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