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六个月和有期徒刑六月有啥区别

2024-08-31 00:05:48

两者相同的是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被判处的拘役六个月的罪犯在看守所服刑;但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的罪犯,如剩余刑期少于三个月的在看守所服刑,超过的会去监狱服刑。

故意犯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的,五年内再故意犯罪,不会构成累犯。

但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如果五年内再故意犯能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就构成累犯,则不能判处缓刑,还得加重处罚。

一、刑期的起止日怎么计算?

刑期是指法院判决宣告的剥夺自由或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应予执行的期间。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实行劳动改造。

服刑期间,确有真诚悔改或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符合一定条件的,也可以假释。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二、公安羁押时间是否能抵扣服刑期

公安羁押时间可以抵扣服刑期。判处管制的,先前羁押一日抵2日,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先期羁押一日抵1日。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五条,有期徒刑的期限,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刑法》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