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络上传播不良信息属于行政法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属于刑事违法行为。经济社会发展面临许多难以预见的风险和挑战,人们很难为自己的未来制定准确的预期,在心理上和思想上难免会出现迷惘和浮躁,进而衍生出怀疑、猜忌、不满和攻击等负面情绪这些情绪往往是网络谣言产生的心理动因。
行为人造谣毁人清白的,是对他人名誉权的侵犯。一般受害人可以追究行为人的责任,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如果行为人的行为情节特别恶劣,那么行为人可能涉嫌侮辱罪或诽谤罪。受害人可以提起刑事诉讼,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网络传播有害信息要以其具体危害的犯罪客体来确定具体是什么罪名,有害信息又称有害数据,是指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其存储介质中存在、出现的,以计算机程序、图像、文字,声音等多种形式表示的,破坏民族团结等危害国家安全内容的信息,含有宣传封建迷信、淫秽色情、凶杀、教唆犯罪等危害社会秩序的内容,或者是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运行和功能发挥,以及应用软件,数据的完整性,用于违法活动的包括计算机病毒在内的计算机程序。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