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欠条起诉程序怎么走

2024-08-31 00:05:15

1、立案受理,原告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即受理,并办理相关立案手续。

2、庭前准备,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法院在依法传唤双方当事人的同时,应做好开庭的各种准备

3、开庭审理,开庭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或判决。

4、当事人不服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者裁定,可以在法定期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5、申请再审和申诉,当事人、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或有利害关系的案外人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和调解确有错误时,可以申请再审。

6、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发生法律效力后,债务人未按照上述文书所确定的期间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刑事起诉程序怎么走

1、立案

社会上出现了涉嫌犯罪的事件,侦查机关可能是基于有关单位或个人报案、控告、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自首等原因而介入,进行初步的调查后,如果认为这一事件中存在犯罪事实并应该对犯罪人追究刑事责任,则予以立案,从而启动了刑事诉讼程序。

2、侦查

侦查机关立案以后,开始进行侦查。侦查的目的有两个,一是找到犯罪人,一是收集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存在犯罪嫌疑的人为了防止其阻碍诉讼的正常进行,如防止犯罪嫌疑人串供、毁灭证据、逃跑、自杀等情形,可以采取强度不同的强制措施,常见的如取保候审、拘留、逮捕等。

3、审查起诉

检察院接到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以后,案件进入到审查起诉阶段。在这一阶段,检察院会对《起诉意见书》以及全部案卷材料和证据进行全面审查,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的意见,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人的意见,调查核实其他证据,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需要对案件作进一步侦查时,可以决定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

4、审判阶段

法院在收到并审查检察院移送起诉的案件后,除涉及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的案件,一般会公开开庭审理。法庭审理后,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做出判决。

5、执行

刑事执行的主体主要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监狱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欠钱起诉程序怎么走

首先要确定对方欠款的事由,是民间借贷、还是合同纠纷等。合同、借条、欠条对管辖有无约定。有管辖约定从约定,无约定的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一、符合起诉条件

1、提起诉讼的人,即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事实是指发生纠纷的简要过程,理由是指支持诉讼请求的事实和;

4、案件属于本院受案范围和本院管辖。

二、准备好起诉材料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起诉状副本。起诉状应当记明以下事项:

(1)原、被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或者出生时间、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如身份证等有效证明材料;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代为起诉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3、证明原告诉讼请求的主要证据。

4、提供起诉人准确送达地址及对方当事人准确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

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即受理,并办理相关立案手续。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在收到诉状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送达不予受理裁定书。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条【借款人应当提供真实情况义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该内容由周琦律师和律说律答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