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单位应为职工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职工入职一定要与单位签订合同,一旦发生了纠纷,合同可以作为职工与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凭证,按照《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只要存在劳动关系,企业就应该为员工办理社保。
对于职工入职没有签订合同的,职工可以将历年的工资条、盖了章的证明、工作服装等各种可以证明与单位有劳动关系的材料,保存下来。
一旦单位不给办理社保,可以向当地的劳动部门投诉,由政府部门进行检查监督,并责令补缴员工社保。
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公司未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社保基数的计算就是根据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一、什么情况下单位可以不交住房公积金
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是强制性的,员工入职30天之内要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如果不缴纳的,员工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单位要进行补缴。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这样定义住房公积金: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应为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若属于以上强制范围内的单位的在职职工,应由建立劳动关系的单位按照国家法规规定为你办理缴存登记及缴存公积金。关于住房公积金,虽然也要求单位缴纳,但没有社保严格,员工投诉也只能给住房公积金机构投诉,力度不大。
二、社会保险费基数规定是什么
社会保险费基数规定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基数是按上年1-12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的月平均额进行确定(职工的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是指,职工在上一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整个日历年度内所取得的全部货币收入,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其中新进单位的人员以职工本人起薪当月的足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参保单位以单位全部参保职工月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的月基数。
《社会保险法》第九十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擅自更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费率,导致少收或者多收社会保险费的,由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其追缴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或者退还不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