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航空退改政策 法律问题

2024-08-31 00:02:44

法律分析:

客票有效期内退票2.1.1在2021年8月4日0时(含)之前购买,且乘机日期在8月4日(含)至8月31日(含)之间的国内客票,自8月4日0时(含)起提出退票申请,在航班起飞前已取消订座的客票,可至原购票地提出退票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