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罪的基本构成要素是什么?

2024-08-31 00:00:30

赌场罪的构成要件及其法律依据,以及聚众赌博罪与开设赌场罪的区别。聚众赌博规模较小,赌头参与,临时性;开设赌场规模大,有组织、分工,持续性。赌具提供方面,聚众赌博由召集者或参赌者提供,而开设赌场由赌场提供。赌博方式方面,聚众赌博由参赌者临时确定,开设赌场则有多样性且事先设定。对于开设赌场罪的认定和处理,应根据实际调查取证情况进行合法判决,对判决结果有异议可提出上诉。

法律分析

一、开设赌场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1、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只要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即行为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一贯参加赌博,是为了获取钱财,而不是为了消遣、娱乐;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

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和开设、经营赌场的行为;

5、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二、聚众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的区别

1、聚众赌博与开设赌场均有为赌博提供场所、赌具等物质便利条件的行为,两者的区别在于:

(1)聚众赌博的规模一般较小,赌头通常利用自己的人际关系在小范围内组织他人参赌,聚众赌博行为中其成员相对固定,同时赌头也参与赌博;

(2)开设赌场具有一定的规模,参赌的人员众多。内部有严密的组织和明确的分工,有赌场服务人员在赌场内负责收费、记账、发牌或洗牌,有专人望风,参赌人员由赌徒介绍或熟人带路,才能进入赌场参赌。

2、聚众赌博一般具有临时性、短暂性的特点,组织参赌人员在一次赌博结束后,下一次赌博又须再次组织;

3、开设赌场具有持续性和稳定性特点,只要在其时间内、赌博人员来到赌场均能进行赌博活动;

4、赌具的提供,聚众赌博中的赌具有时由召集者提供,有时由参赌者自带;

5、开设赌场中的赌具一般由赌场提供;

6、聚众赌博的赌博方式一般由参赌人员临时确定;

7、开设赌场的赌博方式具有多样性,一般由经营者事先设定,提供筹码,有时还有一定的赌博规程;

8、开设赌场罪的具体认定和处理情况,应当严格基于实际造成的犯罪事实后果来进行处罚,对于相关事项的认定应当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的调查取证情况和结果来进行合法的判决和处理,对判决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出上诉处理。

结语

赌博行为在法律上被严格禁止,开设赌场罪和聚众赌博罪是其中的两种形式。开设赌场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体为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以故意和营利为目的,侵犯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实施聚众赌博和开设、经营赌场的行为。而聚众赌博罪与开设赌场罪的区别在于规模、组织形式、持续性和赌具提供等方面。对于开设赌场罪的认定和处理,应基于实际造成的犯罪事实后果进行严格处罚,由司法机关根据调查取证情况和结果进行合法判决和处理,对判决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分则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