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哪个部门报告医疗事故

2024-08-30 23:58:59

医疗事故可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医疗机构应按规定报告。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应在12小时内报告。医务人员发现医疗事故或争议,应立即报告并调查核实。当事人可提出书面申请处理医疗事故争议,卫生行政部门应在10日内审查决定是否受理。符合规定需鉴定的,应交由医学会组织进行技术鉴定并通知申请人。不符合规定的申请将被拒绝并说明理由。

法律分析

出现医疗事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结语

医疗事故发生后,患者有权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法律规定,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机构应按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的医疗事故。对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应在12小时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务人员在发生或发现医疗事故时,应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并进行调查核实。患者若出现医疗事故争议,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应在10日内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申请。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符合条件的申请将接受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对不符合规定的申请,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四条,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