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定格式的行政公文主要有三种,即信函、命令和会议纪要。
2、信函式格式:
发文机关名称上边缘距上页边的距离为30mm;发文机关全称下4mm处为一条武文线,距下页边20mm处为一条文武线,两条线长均为170mm。每行居中排28个字。发文机关名称及双线均印红色。两线之间各要素的标识方法从本标准相应要素说明。
3、命令格式:
由发文机关名称加“命令”或“令”组成,用红色小标宋体字。命令标识上边缘距版心上边缘20mm,下边缘空2行居中标识标识令号;令号下空2行标识正文;正文下一行右空4字标识签发人签名章,签名章左空2字标识签发人职务;联合发布的命令或令的签发人职务应标识全称。在签发人签名章下一行右空2字标识成文时间。分送机关标识方法同抄送机关。
4、会议纪要格式:
会议纪要标识由“某某会议纪要”组成。用红色小标宋体字。会议纪要不加盖印章。其他要素从本标准相关要素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