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购买的打折机票能退。打折机票如果出现不退不换的,这是在变相限制消费者的权利。根据法律规定,经营者不得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一、不是特价商品不开发票合法吗?
特价商品不开发票不合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经营者为消费者出具发票是其法定义务。对于商家来说,不管消费者是按正价销售进行购买,还是消费打折处理的商品,只要有消费行为发生,出售方都应依法开具发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开,否则消费者可以向税务部门举报。
二、霸王合同有几个共同点
霸王合同有五个共同点:
1、减免责任,逃避经营者的义务;
2、违反法律法规,随意扩大经营者权限;
3、排除和剥夺消费者权利;
4、权利义务不平等,消费者责任随意增加;
5、利用模糊条款控制最终解释权。因此,一般来说,经营者免除自身责任、增加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的条款是霸王条款。
三、协议约定不退款是霸王条款吗
协议不退款是霸王条款。霸王条款主要是指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的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公告或者行业惯例等,它大量存在于消费领域。
霸王条款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主要有三类:
(一)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如经营者对质量问题没有过错的,可以免责;经营者违约的,仅退还定金等。
(二)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的责任,如违约金超过法定数额或者合理数额;退、换商品包装或外观必须完好,否则收取相关费用等。
(三)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的权利,如此卡务必在有效期内使用,卡内金额过期作废;本公司拥有上述条款的最终解释权等。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涉及的格式条款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