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物业不管事的话,可以去房管局的物业科进行投诉,把物业的一些违规情况向工作人员反馈就可以了。
一、更换物业公司方式
如果以上方式都不能让业主满意,则业主可以更换物业公司。
按照我国目前的购房程序看,购房人要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同时在使用统一印发使用的格式房产买卖合同时,会有买方同意其购置的房屋由卖方或买方的物业管理公司代管的条款。因此,购房者须受到开发商为其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所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束,并接受其物业管理服务。因此在实践中,许多物业管理公司通常以此为由,主张业主无权更换物业管理公司。
《物业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广大业主有权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共同决定,但是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因此,作为小区的真正主人,广大业主有权重新选择物业管理公司为其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二、如何更换物业公司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首先要有辞退物业的理由,要有证据材料,包括音像、文字资料,然后书面发文给物业企业,进行整改,整改期间的表象亦又要证据记录状况,通常需要三次书面通知整改,特别重要的是:每次发整改函一定要抄送当地政府(区、街道)物业主管部门备案,此项工作必须由社区的业委会人员操作;如整改不力,确需要进一步进行辞退物业企业的工作,需要业主大会进行表决,要有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进行解聘物业,在政府部门的监督下进行解聘老物业企业及选聘新物业企业的各项工作。最好聘请律师进行操作,确保各项工作符合法律要求并且有效处置各环节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