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累计扣到12分的驾驶人,可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具的《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满分教育通知书》,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或驾驶证暂扣凭证。2.在15日内到车管所受理窗口办理登记手续,领取满分教育通知书。3.参加为期7天的满分教育学习。4.学习结束领取科目一(理论)《预约考试凭证》;携带身份证明和科目一《预约考试凭证》,按时参加科目一考试。5.经相关考试合格后,领取机动车驾驶人满分考试信息反馈通知书(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第一次达到12分的,预约科目一考试;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含)以上达到12分的,预约科目一和科目三(路考)考试),参加交通违法记满12分考试第一次不及格的,可免费补考一次,补考后仍不合格的,按规定重新缴纳不及格科目的考试费用并在预约后,按指定时间、地点考试。6.凭考试信息反馈通知书,到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领取驾驶证。【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一条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内容包括:(一)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情况;(二)身体条件情况;(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及记满12分后参加学习和考试情况。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对交通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的、未按照规定参加学习、教育和考试的,不予通过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