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缓刑期间犯新罪不能判缓刑。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或者新发现的犯罪作出判决,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前罪和后罪的刑罚。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天。刑事拘留应满足以下条件:一是拘留对象为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二是有法定紧急情况之一。一般刑事拘留期为14天,一般从进入看守所开始。侦查机关应当在14日内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其中检察院批准的时间为7天,包括在14日内,如果批准逮捕,否则将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