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可撤销和可变更合同应该如何处理

2024-08-30 23:44:55

合同一年内可变更或撤销,损害方可请求变更或撤销。具撤销权当事人需在一定时间内行使,否则撤销权消失。若因重大误解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撤销。

法律分析

1、可撤销和可变更的合同在一年内可以被撤销和更改。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如果当事人请求变更,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则不得撤销。但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必须在一定时间内行使撤销权。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或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则撤销权消失,以后不能再提出变更或撤销合同。

2、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该内容由谷艳艳律师和家和律云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