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家暴可以通过下列方式取证:1.遭遇家暴即使去医院开具验伤证明。2.收集被家暴的录音录像资料。3.如果有第三人在场的,可以让第三人作证。4.保留施暴方写下的悔过书、保证书等书面资料。5.收集到妇联、居委会的投诉资料和记录,调解书面材料。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构成家庭暴力。在实际生活中,由于家暴受害人缺少保存和收集证明家暴证据的意识,故使许多家暴违法行为没有得到及时有力的处理和追究,以致造成更严重的危害后果。证明发生过家庭暴力事实的证据有以下:1.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公安机关出警后制作的受害人的询问记录、施暴人的讯问笔录、报警回执等。公安机关对加害人、受害人出具的告诫书。公安机证明发生过家庭暴力事实的证据1.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公安机关出警后制作的受害人的询问记录、施暴人的讯问笔录、报警回执等。公安机关对加害人、受害人出具的告诫书。公安机关依法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后,抄送给受害人的决定书副本。公安机关对受害人进行伤情鉴定后出具的报告。2.村(居)民委员会、妇联组织、反家暴社会组织、双方用人单位等机构的求助接访记录、调解记录等受害人如果曾经到这些机构投诉,可以申请查阅调取详细记录,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调取投诉记录。3.病历资料、诊疗花费票据因家庭暴力就医时,保存好就医的病历资料、诊疗花费票据等。4.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的录音、录像在保证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对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的过程进行录音、录像。5.身体伤痕和打砸现场照片、录像对家庭暴力造成的身体伤痕和打砸现场拍照、录像。6.保证书、承诺书、悔过书,如果加害人有悔过的表现,可以要求加害人写保证书等,并签署姓名及日期。7.证人证言、未成年子女证言,请目睹或听到家庭暴力发生情况的邻居、同事、未成年子女等作证。8.受害人的陈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