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受理发明专利申请以后,必须依照专利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查。发明专利申请的主要审查程序有,初步审查、公布专利申请、请求实质审查、实质审查。
目前,专利特别是实用新型专利审查越来越慢,审查意见越来越多,驳回率也越来越高。新的形势下,对专利撰写、专利申请,特别是实用新型专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对审查意见的答复也提高了标准。
一、专利审核的时间是多久
1、申请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需要的时间一般为十八个月。因为一般仅需要十八个月初步审查;
2、申请发明专利的需要的时间为十八个月到四年零六个月。因为需要十八个月初步审以及三年的实质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第四十条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二、专利审查流程
1、初步审查,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审查完毕;
2、初步公告;
3、实质审查,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审查完毕;
4、授权专利,经过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第三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第三十九条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