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能赔偿精神损失吗

2024-08-30 23:33:38

合同诈骗是不赔偿精神损失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只赔偿物质损失。

一、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条件如下:

1、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

2、有明确的被告人。

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根据被害人等的申请或检察机关的提起,对由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进行合并审理的诉讼活动。附带民事诉讼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都可以提起。如刑事案件已审结,则应单独作为民事案件审理。

三、一般情况下附带民事诉讼应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但有时为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延迟,也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

一、委托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的具体条件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均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代理他们参加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是指在刑事诉讼进行过程中,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因其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人。包括被害人、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等。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是指对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依法负有赔偿责任,而被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起诉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的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通常就是刑事诉讼的被告人。

二、依法起诉是什么意思

起诉是依法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对特定案件进行审判的行为。刑事案件的起诉,在于请求法院通过审判对被告人定罪判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在于请求法院通过审判追究被告人的经济赔偿责任。起诉必须是宵起诉权的公民或法人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

在中国,刑事案件的起诉,主要是指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只有对告诉才处理和其他不嵩要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才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起自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可以是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可以是人民检察院和受侵害的法人单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