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写专利复审书

2024-08-30 23:32:09

一、专利复审书

(一)标准表格

(二)复审请求书正文

复审请求书正文主要包含以下内容以及按照下面格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于年月日发出的对下述专利申请的驳回决定不服,请求复审。

专利申请号

发明创造名称

复审请求的理由:

专利复审人

20XX年XX月XX日

(三)附件

附件的主要内容是权利要求书

二、专利复审程序

(一)专利复审程序的启动

专利复审程序启动的时间:专利复审程序的启动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专利申请人在接到驳回专利申请通知后3个月的时间内可以决定是否请求复审。

复审程序启动的主体是专利申请人,只有专利申请人才有资格提起复审请求,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启动复审程序。

(二)专利复审审查

专利复审委员会经过形式审查受理复审请求从而启动复审程序后,首先将复审请求书(包括附具的证明文件和修改后的申请文件)连同原申请案卷一并送交作出驳回申请决定的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原审查部门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前置审查意见书。除特殊情况外,原审查部门应当在自收到案卷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前置审查。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中同意撤销原驳回决定的,专利复审委员会直接作出撤销原驳回决定的复审决定,通知复审请求人,并且由原审查部门继续进行审批。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中坚持原驳回决定的,专利复审委员会成立合议组进行审查。

二、复审决定的类型

复审决定有以下三种类型:复审请求的理由不成立,驳回复审请求,维持原驳回决定;复审请求的理由成立,撤销原驳回决定;专利申请文件经复审请求人修改,克服了原驳回申请的决定所指出的缺陷,在新的文本基础上撤销原驳回决定。

三、专利复审后续的司法救济程序

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专利申请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起诉的,复审决定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