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途径有哪些,依法办理?

2024-08-30 23:32:01

法律规定的离婚途径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诉讼离婚是通过法院审理解除婚姻关系。离婚起诉需要满足双方有结婚证或已构成事实婚姻的条件,男方在特定情况下不得提出离婚。离婚损害赔偿可以在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况下请求。

法律分析

一、法律规定的几种离婚途径是什么

1、离婚途径有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两种。

2、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也就是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3、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途径。

4、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离婚起诉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离婚起诉的前提:必须是双方领有结婚证或者已构成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未按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

2、男方不得起诉的情形: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三、哪种情况下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结语

根据以上所述,离婚途径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而诉讼离婚是指一方要求离婚,经法院审理后解除婚姻关系。离婚起诉需要满足双方持有结婚证或已构成事实婚姻的条件。男方在特定情况下不得提出离婚请求,而无过错方在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况下可以请求损害赔偿。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途径和条件需遵循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