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应该怎么样办理?

2024-08-30 23:31:34

法律分析:

1.一种是协议离婚,这种情况是双方都同意离婚,双方一起到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即可,去民政局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照片。

2.另一种是去法院诉讼离婚,这种是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是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一致的情况下的解决方式。由原告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身份信息证明、证据材料等。

起诉离婚需要以下流程:

第一,原告提起民事诉讼,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立案。

第二,申请立案的时候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对方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起诉状,以及缴纳诉讼费。

第三,法院立案后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会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