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股东之间的争端常常涉及公司经营和资产分配等核心问题。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解决。股东若能达成协议,应签订书面协议并及时履行。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则可以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三条股东会作出涉及公司重大事项的决议,应当经过全体股东的表决,决议内容应当载入股东会决议书,并在公司规定的期限内公告。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六条公司应当尊重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等权利。
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五条公司股东因公司事务产生纠纷,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纠纷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公司或者股东会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公司应当为股东之间的权益变更及时登记造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六条在合同期间,当事人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应当有相互协商的意思表示,并经过双方的签字或者盖章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