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驶车辆在经过人行道未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驾驶证扣3分:新道路交通法是优先保护行人,因此,在车辆经过人行道、斑马线时,都需要减速避让行人,特殊情况下还需要停车让行。
2、先过在高速公司在匝道超车驾驶证扣3分:高速公路上的匝道本身是很窄的,在该路段超车会很容易产生车辆碰撞的情形,同时在匝道处由于有大幅度的过弯,因此加速超速会容易产生离心力而失控翻车,从而造成交通事故。
3、在行驶过程中未按照禁止标线指示行驶的:禁止标线包括有黄色单、双实线;禁止转弯、直行、调头等,如果违反规定驾驶将面临扣3分的处罚。
4、转弯车辆未让直行或者行人先行:我国的道路设计中,车辆右转时不受信号灯影响的,如果这时有人行横道,就会产生行人和右转车辆互相抢道的混乱场面,为了避免事故纠纷,明令规定转弯车辆必须让行人先行。
5、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车未让左转车先行:因为国内驾驶室是设置在左边,左转车辆的右边会形成视角盲区。如果有右转车辆不避让的话,就会发生碰撞事故。
6、车辆不按照规定道路行驶驾驶证扣3分:在高速路或者是城市快速路上,对于不按规定道路行驶的行为驾驶证扣3分,像在高速路上的快速车道车辆如果进行慢车行驶就驾驶证就会被扣分。
7、超速驾驶但未超过限速50%:不同程度的超速驾驶有不同程度的处罚,如果未超过限速的50%,只会扣3分。
8、没有给特殊车辆让行的驾驶证扣3分,明确规定,如果有救护车、救火车这些特殊车辆行驶时,要及时避让这些车辆,对于不避让的则驾驶人员的驾驶证扣3分。
9、不按照正确规定超车、或者逆行的驾驶证扣3分:在车辆超速的时候,需要加速行驶,如果不按照规定乱超车就会造成碰撞事故,因此交通管理明确规定,不按照规定超速的,驾驶证扣3分。
一、交通事故定义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途中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5)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是指发生事态是由于事故当事者(肇事者)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所致。如果是由于人无法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均不属于交通事故;
(6)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交通违法怎么处罚
交通违章的扣分标准,依据《道理交通安全法》规定如下所示:
1、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2、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3、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