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和身份证的名字不一样怎么办

2024-08-30 23:25:42

可以更改成一致的。公民需要带上相关资料申请更改户籍系统名字以后,再带上新的户口簿补办新的居民身份证的。

那么,姓名更改需要什么条件?

1、姓名因户口登记机关工作失误造成差错的,提供造成差错的派出所证明。2、下列情况凭相关证明及主管所长的审批单。(1)未满十八周岁公民变更姓名的,提供本人或监护人的书面申请。(2)离异夫妇未满十八周岁子女变更姓名的,提供本人或监护人的书面申请及离异双方同意子女变更姓名的协议书。(3)离异夫妇已满十八周岁子女变更姓名的,提供本人书面申请、拟随姓氏人(父或母)的《居民户口簿》,父(母)、子(女)关系无法确认的,还需提供变更姓名人与拟随姓氏人父(母)、子(女)关系的公证书。(4)原冠夫姓的妇女去掉夫姓,由称“氏”改为姓名,僧、道、尼由法名改为俗名的,提供本人书面申请。(5)使用同音异体字变更姓名的,提供本人书面申请及本人有效证件。3、长期未使用《居民户口簿》中登记的姓名已成事实变更姓名的,提供本人书面申请、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证明及分县局人口处(科)的审批单。4、因其他原因必须变更姓名的,根据具体情况提供相关证件证明及分县局人口处(科)的审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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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规定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改名一定要慎重,因为改名后会涉及到自己的银行卡、社保、医保以及产权证等等一系列问题,若处理不好,也会产生许多麻烦。该内容由赵军律师和律说律答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