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离婚起诉程序如下:一、调解,人民法院审理的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二、开庭审理;三、法院判决。离婚诉讼程序的注意事项:1、离婚诉讼注意问题之管辖;2、离婚诉讼注意问题之调解;3、离婚诉讼注意问题之证据;4、离婚诉讼注意问题之判决与上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