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杀是否有抚恤金

2024-08-30 23:22:48

【法律意见】员工自杀,应当如何处理,全国总工会劳动保险部《关于劳动保险问题解答》(64年4月)68条曾规定“凡属政治性自杀(指确有可靠材料)都不享受劳动保险待遇。如果是因家庭纠纷和其他生活问题而自杀者,可比照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非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近年来,一些省份如辽宁省劳动部门也曾明确答复:“企业职工因家庭纠纷以及其它生活上原因自杀身亡的,如确有可靠的材料证明,可按企业职工非因工死亡享受有关死亡保险待遇,但属畏罪自杀的,不能享受非因工死亡保险待遇”(辽劳函字12号)。员工因病自杀的,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当地职工非因工死亡待遇规定处理。目前各省市职工非因工死亡待遇不尽相同,通常由丧葬费(24个月当地平均工资或者10003000固定数额),抚恤金(又称救济金,一般为812个月本人工资)和生前供养直系亲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构成。具体标准咨询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