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的中介费,由委托人承担,即一般是由委托中介的买卖双方当事人承担。如果中介促成房屋买卖合同成立的,当事人就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其支付报酬。
一、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还要付酬吗?
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不需要付酬。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二、中介有哪些义务
中介有以下义务,具体为:
1、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媒介;
2、为委托人利益提供中介服务;
3、促进合同成立,不得要求报酬;
4、中介人应当如实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事项。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中介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中介合同的费用由中介承担;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的必要费用。
三、给了中介费没租房但是钱可以退吗
不可以。租房签完合同后没去住,但中介公司已经完成了居间服务,中介费无法主张退还了。此时居间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了。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