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的基础上设立而成的。
主要职责有如下:
1、拟定和组织实施国家水上安全监督管理和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及海上设施检验、航海保障以及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
2、统一管理水上安全和防止船舶污染。
3、负责船员、引航员适任资格培训、考试、发征管理。审核和监督管理船员、引航员培训机构资质及其质量体系;负责海员证件的管理工作。
4、管理通航秩序、通航环境。负责禁航区、航道、交通管制区、港外锚地和安全作业区等水域的划。
5、航海保障工作。管理沿海航标无线电导航和水上安全通信。
7、组织实施国际海事条约;履行船旗国及港口国监督管理义务,依法维护国家主权。
8、组织编制全国海事系统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有关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