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上班不到十五天就自己交社保,合法吗?

2024-08-30 23:18:35

未缴纳社保违法,可与单位协商补缴、向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投诉社保局督促补缴、解除合同获补偿、要求赔偿损失。用人单位补贴但不缴纳社保仍违法,必须依法参保。

法律分析

不合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用人单位未给您缴纳社保的做法是违法的,您可以:

【1】与单位领导协商,要求补缴社保;

【2】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情况;

【3】向社保局投诉,要求社保部门督促单位补缴;

【4】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怎么计算?

【5】有其他损失的,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需注意:用人单位发放社保补贴,但不缴纳社保依然是违法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拓展延伸

员工入职不满十五天即被要求个人缴纳社保,是否符合劳动法规定?

根据劳动法规定,员工入职不满十五天即被要求个人缴纳社保是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而《社会保险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者入职之日起30日内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要求员工在入职不满十五天即个人缴纳社保是违法行为,用人单位应按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并缴纳相应费用。如遇此情况,员工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维护自身权益。

结语

合法权益维护,不容忽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雇主未为您缴纳社保是违法行为。您可以与单位领导协商要求补缴,或向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情况,甚至向社保局投诉要求督促单位补缴。若需解除劳动合同,您有权获得经济补偿金。同时,如果遭受其他损失,您也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赔偿。请注意,用人单位发放社保补贴但不缴纳社保仍属违法行为。务必遵守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如有问题,请咨询劳动监察部门以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章社会保险费征缴第六十一条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一章总则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七章社会保险费征缴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