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一、折抵刑期的几种情形具体是
被人民法院判处刑事处罚的犯罪嫌疑人在先前被羁押过的,可以折抵相应的刑期,具体情形包括: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管制刑期二日;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羁押一日折抵有期徒刑刑期一日;羁押一日折抵拘役刑期一日。
二、取保候审的刑期能不能折抵
取保候审不会折抵刑期,在我国只有进行羁押才会折抵刑期,而取保候审不属于羁押。
根据《刑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三、拘役在什么机关执行呢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