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劳动合同或公积金证明或社保证明三者选其一。
2、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现居住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就业收入证明。
3、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和税收缴纳证明。
4、主城区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领取证明或原工作单位出具的退休证明,住房分配证明。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住房公积金或社保证明。
一、个人申请公租房条件
1、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
(2)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
(3)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2、申请公租房方式:单身人士申请,要求本人为申请人。这里的单身指的是未婚人员、不带子女的离婚或丧偶人员、独自进城务工或者外地独自来本地工作的人员。
二、申请公租房的注意事项
1、申请人要符合以下条件才能申请,申请人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或者在本地无住房;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的;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2、申请人租赁公租房的年限一般为五年。
3、公租房不能上自装修。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租人不得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确需装修的,应当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同意。第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