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拖欠工资,能否要求赔偿?

2024-08-30 23:09:46

拖欠工资离职后可以要求赔偿,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方式追讨工资,并要求用人单位补偿。拖欠工资的定义是用人单位未在下个月支付当月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来追索工资。

法律分析

一、拖欠工资离职了还能要赔偿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个人离职后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方式追讨工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条规定: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二、拖欠多少天属于拖欠工资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通常在下个月支付上个月的工资,这是允许的,比如5月的工资在6月支付,如果拖过6月就违反50条规定了。

工资应当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排除不可抗力因素,未因经营困难与工会协商暂时延期支付,用人单位当月工资未在下月发放的,是无故拖欠工资的情形。

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办法追索:

1、向劳动监察投诉;

2、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3、有欠条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结语

拖欠工资离职后,根据我国劳动法相关规定,劳动者有权通过劳动仲裁等方式追讨工资,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以及未按规定给予经济补偿等情况,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能获得赔偿金。如果工资在约定日期内未支付,且无正当理由,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凭借欠条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