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的九级伤残鉴定结果将导致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需支付多项赔偿,包括工伤医疗费、康复费、交通食宿费等,以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各省制定,不同省份规定不一,应参照相关标准计算赔偿金额,盲目猜测无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包括医疗费、康复费、交通食宿费、伤残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伤残补助金等。
法律分析
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九级伤残,证明所受伤害给劳动者身体造成了比较严重的后果。那么,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除要赔偿劳动者工伤医疗费和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扶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外,还应支付劳动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解除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其中,伤残补助金为工伤职工本人9个月工资,但如果工伤职工工资过低,各个省份会做相关特殊规定,比如有得省份规定,如果工伤职工工资低于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时,按60作为基数计算。其中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具体授权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具体的标准。目前各个省份规定不一。请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具体参照本省相关具体标准计算该两项赔偿项目,而盲目地猜测没有任何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工伤职工所受伤害给劳动者身体造成了严重后果,需要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赔偿责任。除了支付工伤职工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等基本费用外,还应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标准由各省份制定,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需参照本省相关规定计算赔偿金额,避免盲目猜测。此外,工伤保险基金还支付其他相关费用,如伤残辅助器具费用、生活护理费用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