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障设施由哪个部门管理?

2024-08-30 22:58:58

私设路障违法行为应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行为还可能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对交通运输安全造成威胁的严重后果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

法律分析

私设路障归道路经营权和管理权的单位管或者城市道路市政部门管(路政的职责就是养路、护路、维护公路畅通)。私设路障可以打电话报警,或者找当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设路障、断路等阻断交通的行为违反交通安全法,公安交通部门可以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私设路障的行为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对于责任人员除以行政处罚。设路障、断路行为还有可能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交通设施罪保护的法益是交通运输安全,保护的对象是正在使用中的包括公路在内的交通设施。如果行为人故意对公路实施了毁损行为,只要造成足以使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的危险,就构成本罪,即使没有发生严重结果,也成立该罪。如果造成了交通工具倾覆、毁坏而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则属于结果加重犯,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

拓展延伸

路障设施管理的相关政策和程序是什么?

路障设施管理的相关政策和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方面:首先,根据交通管理法规,路障设施的设置必须符合规定并经过相应的审批程序。其次,路障设施的具体管理责任通常由交通部门或城市管理部门承担,负责设施的安装、维护和移除工作。此外,管理部门还需要制定相关政策,明确路障设施的分类、标准和使用条件,以确保其合理、安全、有效地发挥作用。管理程序包括设施的规划、立项、施工、验收等环节,其中涉及到规范的操作流程、安全标准和监督机制。此外,管理部门还会定期对路障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总体而言,路障设施管理的相关政策和程序旨在维护交通秩序和道路安全,提升行车环境质量,保障公众的出行安全。

结语

对于私设路障行为,根据交通安全法和相关法规,交通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没收违法所得,可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责任人员也可能受到行政处罚。同时,私设路障行为还可能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对公路等交通设施的破坏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因此,路障设施管理的相关政策和程序应当合规、规范,包括审批程序、责任分工、安装维护等方面,以确保交通秩序和道路安全,保障公众的出行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四十三条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公路的保护。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做好公路保护工作,并努力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公路管理水平,逐步完善公路服务设施,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

第四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

第五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

第五十七条除本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外,本章规定由交通主管部门行使的路政管理职责,可以依照本法第八条第四款的规定,由公路管理机构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九条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