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职工根据工作年限享有不同天数的年休假。但在一些情况下,职工无法享受当年度的年休假。年假的休息天数根据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不足一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未休年假的工资计算按照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离职时,未休年假应根据职工已工作时间折算并支付。已安排年休假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法律分析
一、年假多少天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带薪年休假的假期。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不能享受当年度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年假应从一年的元旦开始休前一年的,但对于不满一整年的员工,年假的休息天数,就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二、工资规定工资计算:
1.年假安排及未休年假的工资怎么算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职工未休年假的工资计算: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2.离职时年假工资怎么算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结语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年假天数根据工龄不同而定,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假。若职工在寒暑假、事假、病假等情况下超过规定天数,将无法享受当年度的年假。年假的休息天数根据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未休年假的工资计算按照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离职时,未休年假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支付。单位已安排年假天数多于折算应休年假的天数则不再扣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四十五条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四十九条【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