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供应商给我卖假货,但我不知道

2024-08-30 22:54:38

卖假货是违法行为,建议与供应商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提供欺诈商品应赔偿消费者3倍价款或500元以上。经营者若提供不符合安全要求、掺假、冒充合格等商品,可受罚款、停业整顿等处罚。

法律分析

肯定处理,卖假货是违法行为,建议你与供应商协商,如果协商未果,你可以告知对方去起诉。如对方起诉他需要提供你销售假货的证据,并需要鉴定。此时,你便知道货是谁家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十六条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五)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

(七)拒绝或者拖延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对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

结语

卖假货违法,建议与供应商协商。如无进展,可告知对方起诉,需提供证据和鉴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56条,经营者提供欺诈商品应赔偿3倍购价或服务费,最低500元。严重情况可罚款、停业整顿、吊销执照。其他违规行为也将受到法律制裁。维护消费者权益是法律的底线,希望此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二章经营者的价格行为第十六条经营者销售进口商品、收购出口商品,应当遵守本章的有关规定,维护国内市场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7修订):第三章标准的实施第二十五条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服务,不得生产、销售、进口或者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7修订):第三章标准的实施第二十六条出口产品、服务的技术要求,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