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门与法院离婚程序和结果有哪些区别

2024-08-30 22:48:59

一、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的特点:

1.在工作日时,带两本结婚证、双方户口本及双方二寸单人照片,当日即可办理。

2.双方在离婚之前必须就财产、孩子问题达成共识。

(一)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的优点:速度快,当日即可办完手续。

(二)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的缺点:

1.必须带齐两本结婚证,如果无结婚证或结婚证有一本丢失,那只好补办一张,补办期限为24小时,24小时以后,就可持两个结婚证办理离婚。

2.当双方对财产、孩子及子女抚养费问题发生争执时,民政部门不处理上述问题,只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3.当双方对财产、孩子及子女抚养费问题发生争执时,需要重新到法院立案,依法裁决。

二、法院办理离婚的特点:立案后,一次性解决财产、孩子及子女抚养费问题,依法裁决。

(一)法院办理离婚的优点:

1.夫妻共有财产依法分割,即一般百姓理解的一人一半;

2.孩子出生未满半年时,女方不主动提出离婚的情况下,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3.原告可在起诉时要求被告给付一定数目的子女抚养费,标准为被告工资收入的20%-30%.如被告无工作,可以由原告提出一个比较合理的数目。

(二)法院办理离婚的缺点:无争议案件可以立案当日办理完毕,有争议案件不能立案当日办理完毕,必须按法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