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到期后,债权人可以通过和解法、申请支付令、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等途径追讨债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第二百二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的法律依据,债务纠纷官司需要提供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借款关系存在、已偿还借款以及诉讼请求金额计算依据等证据。
法律分析
一、借款到期借款人不还怎么办
1、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还款的,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追讨债权:
(1)、和解法。协商和解是指讨债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
(2)、申请支付令。债权人可以写申请书和准备相关证据,向有管辖权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债务人偿还借款。
(3)、申请仲裁。纠纷当事人根据纠纷前或者后达成的仲裁协议或合同中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由仲裁机构依法审理,作出裁决,并通过当事人对裁决的自觉履行或由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使纠纷得以解决。
(4)、向法院起诉。当事人通过上述途径解决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第二百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二、打债务纠纷官司要哪些证据
遭遇债务纠纷官司时,要想获得胜诉,需要提供以下证据: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
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
(三)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
收条或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
(四)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
提供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包括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等。
结语
在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还款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采取多种途径追讨债权,包括和解法、申请支付令、申请仲裁和向法院起诉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债务纠纷官司需要提供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借款关系存在、已偿还借款和诉讼请求金额计算依据等证据。在打债务纠纷官司时,准备充分的证据将有助于获得胜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