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的成立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国家工作人员索贿,利用职务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二是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财物,以谋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向国家工作人员给予财物,可构成行贿罪。
法律分析
受贿罪的成立可以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以国家工作人员为主体。索贿的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称为受贿罪。第二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其行为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从而收受他人财物,以谋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而向国家工作人员给予财务的,可构成行贿罪。
拓展延伸
贪污与贿赂罪的构成要素及法律适用
贪污与贿赂罪是刑法中的重要犯罪行为,其构成要素及法律适用具有一定的特点。首先,贪污罪的构成要素包括公务员、侵占、数额巨大等要素,而贿赂罪的构成要素则包括行贿、索贿、非法利益等要素。其次,贪污与贿赂罪的法律适用涉及到刑法规定的刑罚幅度、从轻、减轻、从重处罚等具体规定。此外,对于不同情节的贪污与贿赂罪,还需要考虑到相关法律解释和司法解释的适用。总之,对于贪污与贿赂罪的构成要素及法律适用,需要综合考虑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确保公正、公平地惩治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的法律秩序。
结语
受贿罪的成立有两种情况:一是国家工作人员以职务便利向他人索贿,称为受贿罪;二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其行贿的行为构成行贿罪。贪污与贿赂罪是刑法中的重要犯罪行为,其构成要素和法律适用具有特点。在适用贪污与贿赂罪时,需综合考虑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以确保公正、公平地惩治犯罪行为,维护社会法治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