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判决书下来以后还需要办理离婚证吗?

2024-08-30 22:29:17

经法院判决离婚的,不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书。

因为法院生效后的离婚判决书与民政局的离婚证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所以当事人不需要将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换离婚证。

如果想再婚,那么当事人直接带离婚判决书和身份证明去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就可以了。

一、民政局复婚需要带什么

离婚后的双方,如果后悔想要复婚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申请。复婚手续和办理初婚登记的手续是差不多的,只不过需要将双方的离婚证或是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带上。所以,办理复婚手续时,需要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签字声明;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彩色照片;离婚证或者是法院的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办理复婚时,民政局会回收离婚证或者是法院的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为双方出具新的结婚证。

二、离婚两次第三次结婚需要哪些证件

离婚两次第三次结婚需要四种证件。具体如下:

1、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

2、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3、本人无配偶及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4、离婚证、有效的离婚证明或者生效的离婚判决书。

再婚需要的手续包括三个步骤。具体如下:

1、一婚要已经办理好了离婚登记,按照正常的婚姻登记流程办理结婚登记;

2、再婚登记双方当事人的带齐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双方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

3、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发放结婚证。

三、丈夫去世妻子可以再婚吗

丈夫去世,从法律上讲婚姻真的就终止了,妻子可以再自由再婚。

再婚是指已婚方与原配偶离婚或者原配偶去世的前提下,再与他人通过国家正规的法律途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组成新家庭的行为。跟结婚程序一样,男女双方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再婚的需要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审查后发给结婚证。

关于离婚当事人申请再婚登记的补充规定如下:

1、离婚的中国公民在国内申请再婚,如果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必须经我国人民法院的裁定承认。裁定承认的,即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居住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

2、离婚的外国人在我国申请再婚,须出示离婚证件。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须同时提供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其原配偶的国籍证明。其原配偶是中国公民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被裁定承认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其原配偶是外国公民,或者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其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由该国驻华使、领馆直接认证。

3、持有我国人民法院第一审离婚判决书的当事人申请再婚,须提供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

4、我国驻外使、领馆应按有关规定为经驻在国公证和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认证过的离婚证件办理认证手续,并为长期或已在国外取得合法居留权的中国公民出具或认证婚姻状况证明。情况特殊者应先报国内审批。

5、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将结婚当事人提交的我国人民法院做出的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裁定书或经公证、认证的离婚证件、国籍证明或离婚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收入当事人的结婚登记档案。

6、凡与我国签订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外国法院出具的离婚证件在使用,按条约的有关规定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