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审判决六个月以后可以再次起诉。根据法律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因此,需要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后方可再次起诉离婚。
一、民法典第一次判决不离多久可以第二次起诉
第一次判决不离6个月后可以再次起诉。依据相关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的案件,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应当在判决不准离婚六个月之后再次起诉离婚。
准予离婚的情节如下:
1、配偶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配偶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